《关于印发<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大型企业名单>的通知》(陕人社函〔2020〕71号)印发后,部分企业提出了变更划型申请,经研究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,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:
一、将陕西群力电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12户企业(名单附后)调整为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中小微企业。
二、新增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、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陕西销售分公司、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等4户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大型企业。
三、西安微电子研究所、石门水库管理局为事业单位,延安市博爱医院、勉县红十字医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,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、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西安热电厂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上述6个单位从《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大型企业名单》中删除。
四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在门户网站公布企业划型变更情况,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到各单位。
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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